2025-04-22 14:44:00
酉阳县人民医院按照采购计划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广大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患者陪护服务。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陪护资金来源:由使用者付费,医院提供平台,护工公司与患者或家属自愿达成协议签订同意书后,为患者提供护工陪护服务,收取服务费。
(一)本次报价为人民币,包含完成项目所需水电气、空调、清洁、物管等所有费用。
(二)本次报价须一次性报出具体陪护费和向采购人缴纳的项目水电费报价。
(三)项目水电费报价未实质性响应,则视为无效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陪护费报价超过单项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三)采购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保证参与报名资料、响应文件资料真实有效。
(五)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处理。
(六)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四、有关说明
(一)公告发布、投标响应报名时间、地点
2025年4月22日在 酉阳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发布采购通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17时30分止,在酉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九楼护理部报名,过时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资格。获取方式: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下午2点40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酉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九楼护理部
签到说明:供应商签到时须携带身份证明证件原件(身份证)以供查验,如参加比选人员与报名人员不一致则参加比选人员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签到和接收比选文件。
(三)采购时间、地点
2025年4月25日下午2点40分,酉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10楼小会议室
联系电话:023-75535208 联系人:冉玉芹
地址:酉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九楼护理部。
六、如有异议,请于采购开标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酉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九楼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5692125
(详见附件:《酉阳县人民医院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