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分子病理 检验外送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 2026-09-03 15:01:54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分子病理检验外送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预算:本项目年度预估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0万元。

4.服务期限:本项目总服务期为3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执行,即在每一服务年度届满前,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采购需求概述:为我院提供分子病理检验外送服务,具体检测项目清单、技术要求及核心服务指标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和近五年内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书面承诺函和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或提供拟投入的主要设备清单附采购合同/购置发票及核心技术人员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和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及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须包含医学检验科或病理科;

2.具有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资质;

3.具有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证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4.具备生物标本冷链运输能力,或提供与具备相应生物标本运输资质公司签订的有效委托运输合同;

5.提供近五年内(2021年至今)国家临床检验中心或国家病理质控中心颁发的室间质评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2.本项目严禁将检测项目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94日起至20269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拟参与的供应商可通过酉阳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招标公告栏(http://www.yyxyy120.cn/news/ZhaoBiaoGongGao)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3.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内容。

4.请各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本文件附件5《履约考核办法》。该办法作为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组成部分,将直接作为双方签订服务合同的重要条款,并作为采购人支付服务费用、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及追究违约责任的直接依据。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9914: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酉阳县人民医院医务科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9914:30(北京时间)

2.地点:酉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小会议室

、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桃花源大道桃花源中路102号。

联系人:冯文涛

联系电话:15923776344

2.质疑联系方式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或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人:冯文涛 

电话:1592377634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实质性要求(号条款)

以下条款为本项目不可偏离的底线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满足。响应文件中对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漏项或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直接认定为无效响应:

1. ★满足本文件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及其它要求

2.满足本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核心技术与服务要求;

3.折扣率报价必须一次性报出且不得高于最高限70%);

4.响应文件必须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所投服务必须满足或优于本文件附件2《分子病理检验外送服务检测项目清单及技术规格书》中的全部技术要求:

1)实质性参数:附件2中带有“★”标识的技术参数为实质性要求,必须100%满足,任何一项负偏离均导致响应无效。

2)非实质性参数:附件2中未带“★”标识的常规技术参数,允许负偏离,但累计负偏离不得超过3项。若累计负偏离超过规定数量,或未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列明负偏离项的,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作无效处理。

6.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附件3《委托服务报价表》的填报说明,对所有检测项目报出唯一且统一的结算折扣率。凡出现各项明细折扣率不一致、合计行与明细行折扣率冲突,或存在明显不平衡报价情形的,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无效响应情形

除上述实质性要求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也将被认定为无效:

1.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

2.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容的;

3.供应商存在串通磋商、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无法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第三章 磋商程序与评审方法

一、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不进入后续磋商环节。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即最终折扣率)报价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综合评分法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提交了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按最后报价(折扣率)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若报价也相同,则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

四、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证明材料要求

经济部分 (10%)

报价 (10

价格分计算式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折扣率)最低的供应商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 = (基准价 / 供应商最后报价)× 10分。
注:本项目为折扣率报价,折扣率越低得分越高。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技术要求 (70%)

质控资质 (25

提供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
1. 获得国家卫健委临检中心(NCCL/PQCC/重庆市临检中心相关分子质控证书,提供一份得1.5分,最高不超过15分;
2. 获批卫生部颁发的国家级示范中心得6分,没有不得分;
3. 获批卫健委颁发的省级示范/质控中心得3分,没有不得分;
4. 系省级质控联盟成员单位得1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具备或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检测服务方案 (10

供应商提供检测服务方案,由磋商小组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1. 方案内容详实,包含所有检测项目时间说明、安全保障、应急处理、设备介绍及失误补救措施,且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的,得10分;
2.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涵盖上述要素但缺乏细节或针对性一般的,得
8分;
3. 方案内容有明显缺漏或可操作性差的,得
6分;
4. 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


物流方案 (10

供应商提供检测标本冷链物流方案,由磋商小组根据方案的可靠性进行打分:
1. 方案详实,包含车辆证明、人员安排、路线规划、温控措施及应急预案,且冷链保障能力强的,得10分;
2. 方案基本完整,涵盖上述要素但保障措施一般的,得
8分;
3. 方案有明显缺漏或冷链保障能力弱的,得
6分;
4. 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


检测时效 (5

供应商提供项目清单第1-5项报告周期:
1. 检测最短周期为基准周期,得满分5分;
2. 超过基准周期1自然日,扣1分;
3. 超过基准周期2自然日,扣2分;
4. 超过基准周期3自然日,扣3分。
扣完为止。

须提供承诺函,同时提供过往检测报告周期记录,加盖公章。


信息系统建设 (10

免费提供报告线上查询服务并保证24小时随时可供采购人查询报告。
1. 系统功能完善,能提供历史对接案例证明的,得10分;
2. 承诺能提供该服务,但无历史对接案例证明的,得5分;
3. 不能完成或未承诺的得0分。

须提供承诺函,同时提供系统对接案例方案或合同1份,加盖公章。


人员配备 (10

提供实验室内参与服务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明文件:
1. 提供正高级职称一名得2分,最高得6分;
2. 提供副高级职称一名得1分,最高得2分;
3. 提供中级职称一名得0.5分,最高得2分;(以最高职称为准)

需提供职称证明、医师/技师证明及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商务要求 (20%)

企业案例 (10

提供20221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类似项目的合作案例:
1. 提供5家及以上已签协议得10分;
2. 提供3-4家已签协议得6分;
3. 提供1-2家已签协议得3分;
4. 未提供得0分。

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科研服务 (10

实验室拥有相关科研服务能力,有专业团队协助完成课题。提供自202211日起SCI已发表文章(IF≥5.0),且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为本实验室或科研团队成员。提供相关收录证明,每篇得2分,最多得10分,没有证明材料不得分。

需提供文章收录证明,作者与供应商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与内容

为我院提供分子病理检验外送服务,具体检测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

二、核心技术与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在重庆市本地设有实验室,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所有外送检测项目的能力。严禁接收标本后再次转送其他检测机构。

2.供应商须具备满足本项目标本运输时效及质量要求的冷链物流方案及应急保障能力。严禁接收标本后再次转送其他检测机构。

3.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的科研协助与教学指导能力,能够根据采购人临床科室的发展需求提供定制化支持,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近3年内(2023至今)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科研能力方面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课题立项书、结题报告,或团队成员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的相关专业学术论文;教学指导方面需提供为医疗机构开展病理检验相关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学术交流或进修带教的证明材料(如培训协议、现场照片、邀请函或感谢信等)。

三、商务及服务要求

1.标本交接与报告时效:

常规报告时效: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冷链要求收取标本,双方做好交接登记。常规项目自实验室正式签收合格标本之日起,严格按照附件2约定的工作日时限出具正式报告。

特殊情况延时处理:如遇疑难病例、需加做特殊检测或样本质控不合格需重新采样复检等特殊情况,供应商必须在原约定报告时效到期前,主动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具体到送检科室及医生),详细说明延误原因、当前处理进度及预计出具报告的最终时间。

违约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告延误且未按规定提前通知的,每延误1个工作日扣减该单项检测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延误超过3个工作日的该项检测免收费用;若因严重延误引发医疗纠纷或造成患者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患者赔偿金、诉讼费、鉴定费等)。

2.采购人有权在评审及合同履行期间,对供应商的实验室设备、质控体系、冷链物流等实际履约能力进行实地考察或抽查。采购人将依据附件《履约考核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若经考核未达标、实际履约能力与响应文件承诺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若供应商拒不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累计2季度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检验费用按月结算。每月20日前,供应商提交上月度检验明细清单,经采购人医保、物价、病理科等部门核实无误后,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月款项。

4.供应商对在履约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及患者隐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病历资料、基因突变情况、检验结果等)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所有检测样本及数据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均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仅可用于履行本项目,严禁挪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泄露。若违反本条款,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全额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四、报价方式及最高限价

1.报价方式:折扣率报价。结算价格 = 重庆市现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 × 供应商折扣百分比。

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折扣率为70%(即结算价格最多按收费标准的70%执行)。供应商报价高于此折扣率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 报价要求:

1)首次报价: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首次报价(折扣率),该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设备、耗材、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作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的基准。

2)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供应商须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交最后报价(最终折扣率)报价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单位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依据。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时,必须确认该报价已充分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设备、耗材、运输、税费及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

 

第五章 合同草案(核心条款)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分子病理检验外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检测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附件《履约考核办法》为准。

二、服务期限、履约监督与考核

1.本合同总服务期为3年,采取“一年一签”方式。

2.采购人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对供应商的实验室设备、质控体系、冷链物流等进行实地考察或抽查。

3.针对常规报告时效、标本流转等日常指标,采购人按月进行监测。若发现单次违约行为,直接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标准在当月服务费中予以扣减。

4.采购人依据附件《履约考核办法》,每季度末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若供应商累计2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费用与支付

1.结算单价以“重庆市现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 × 供应商中标折扣率”为准。

2.检验费用按月结算,每月20日前提交明细清单,经采购人核实无误并收到合法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支付时,采购人有权直接扣除供应商当月因日常违约应缴纳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四、违约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告延误,且未按规定提前通知采购人的,每延误1个工作日,扣减该单项检测费用的 1% 作为违约金;延误超过3个工作日的,该项检测免收费用。若因严重延误引发医疗纠纷或造成患者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患者赔偿金、诉讼费、鉴定费等)。

2.供应商将项目分包、转包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供应商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患者隐私或医院商业秘密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须全额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件清单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2.分子病理检验外送服务检测项目清单及技术规格

3.报价明细表(格式)

4.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

5.《履约考核办法》

附件1.法定代表人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x

附件2.分子病理检验外送服务检测项目清单及技术规格.xlsx

附件3.委托服务报价表(格式).docx

附件4.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docx

附件5.《履约考核办法》.docx